肖像权案胜诉赔偿分文未得 变性女小琪“很受伤”
安报讯(记者李红)被称为“河南第一变性美女”的小琪,发现自己的玉照被一家美容整形机构印在广告宣传页上发放,一怒之下将该美容整形机构告上了法庭。昨日,手拿胜诉判决书的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法院判我胜诉,判决书已下达3个月了,别说拿赔偿费,到现在我连被告的影儿也没见到”。
2006年6月初,河南第一变性美女小琪发现登封市一家医学美容整形机构正在使用的广告宣传页上,印有她刚接受完变性手术后的照片。
6月底,小琪向登封市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该医疗美容整形门诊部停止对自己肖像权的侵害,并对已印刷、使用和散发的印有原告肖像的广告宣传资料立即收回并销毁;在媒体上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另外,她还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登封市法院民事庭审理后认为,登封市医疗美容整形门诊部以营利为目的,以广告的形式散发宣传彩页,事先未征得原告同意,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遂于2006年11月30日下达初审判决:登封市医疗美容整形门诊部向小琪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接到判决书已经是判决一个月以后,我一直跟被告联系,他们说‘放心吧,肯定会按照判决书执行的’。”小琪无奈地说,可都等了俩月了,不但没拿到一分钱,现在跟被告都失去联系了。
小琪表示,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虽然不多,但证明我的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如果登封市医疗美容整形门诊部还不履行法院判决,她将继续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源:今日安报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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