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标准,有关人士介绍,我省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行动计划,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500个中职、8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促进职业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我省对申报省级示范专业提出必备条件,如申报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专业在校学生不少于240人,或不少于6个班;有两届以上毕业生;未来几年社会对该专业人才有相对稳定的需求。申报专业专任专业教师(含专业理论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8人。而申报五年制高职教育示范专业则规定,申报专业在校学生不少于300人;有一届及以上的毕业生,近五年连续招生,且“五年一贯制”班级须按规定办在本校内。申报专业专任专业教师(含专业理论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不少于10人。申报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理工农医类不少于300万元,其他类不少于200万元。
(孙为立 龚学明) 打印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扬子晚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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