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家擅自扩建、增建项目的建设单位被市规委曝光,并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被曝光的12家单位(详见右表)均违反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根据该条规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上述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将由市或者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可视其执行情况由市或者区、县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北京十璟晟宝房地产有限公司
擅自在项目西侧建设用地内建设了一座地下设备机房,增加建筑面积430平方米
北京中油随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北京语言大学
擅自增加二层扩大建筑面积
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下车库高度增加后,需计算面积、原批的车库不算面积
北京市物资总公司
擅自增加地下车库进出入口坡道和环形地下车道
中共中央机关事务管理局
擅自增建4栋楼房
南方兵器装备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擅自将北侧二层挑空部分封闭、南侧二、三、四层1-3轴挑空部分封闭,建筑面积576.68平方米
北京中财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擅自增加二层地下室(1#-4#),建筑面积3986.57平方米
北京电力管理干部学院
擅自加封阳台
理工大学附中分校
擅自新建食堂
北京中海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擅自新建地下车库
北京市玉渊潭公园管理处
擅自加建第6层(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