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刘瑶)昨日,四川省卫生执法总队发布了消费预警,针对春节前不少市民选购保健品的情况,执法总队提醒市民选购保健食品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要注意科学选购;二是谨慎食用,如减肥类保健食品在作用达到正常人水平时就不应再食用;三要注意食用方法,通常最佳食用量就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卫生部审核批准并标注在产品说明书上的推荐食用量;四应看清适用范围,特别是“不适宜人群”项目;五要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上的标志及文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号]第XXX号”或“国食健字G(年号)XXX号”,而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进食健字[年号]第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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