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瑾)在我市800多万常住人口中,0岁~14岁的未成年人约占百分之二十。这些孩子生病了该怎么办?商业保险能够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吗?疑难杂症的巨额医疗费用是否已经成为了家长难以承受之痛?在本次政协会上,不少委员就通过提案将视角关注于此。
调查:商业险只能解决少数人问题
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在提案中指出,虽然未成年人患病率比成年人低,但是未成年人的很多病种,如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需要巨额医疗费开支。有钱就有得治,没钱就只能等死。在医疗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高速增长的今天,“爱心捐助”和商业保险等形式,充其量只能解决个别或少数人的问题。没有政府主导制度化的医疗保险体系,因病致穷和因贫弃医,是不能幸免的。
仅仅是地处东郊的西安市儿童福利院一家,现收养的480多名弃婴和孤儿,90%以上都患有先天性疾病或身体残疾。如果有这样的医疗保障,父母没有太大的医疗负担,不会造成如此大的数字。
据悉,上海等地早在十几年前就建立了“少年儿童医疗互助基金”,近几年更是有很多大中城市已把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纳入当地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内,建立并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提案建议一:
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在提案中建议:目前,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立即建立以“低筹资、广覆盖、互助互济”为原则的不隶属于政府或医院的中立的“未成年人互助基金”,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建立一个非营利机构,由卫生、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红十字会监管,并建立基金管理运作监督机制,使其制度化;0岁~18岁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交40元~100元医疗基金,对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可由少儿基金或者慈善组织募集资金为其交费,使每个缴纳基金的家庭都能在孩子生病住院时,按比例报销医疗费,得到有效互助支持;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自愿加入这一基金会,与城市儿童享有同等权利。
提案建议二:
俞向前委员也同样认为,随着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继实施并不断扩展,使成年人享有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相比之下,未成年人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就显得太过单薄,尽管商业医疗保险试图填补这方面的空白,但由于受利益和服务方面的限制,目前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
建立出生医院统一入保制度,建立医疗保险账户。依据年龄和风险缴纳全民医疗保险费。建立常年财政供给和医疗费保险报销及赔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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