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确保注射剂类药品生产质量,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在3月31日前,药监部门将对全省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热源、无菌检验等原始检验记录,报告是否真实、全面;微生物限度及无菌检查方法学是否经过验证,是否分室进行;原辅料、中间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批取样、检验、留样,原辅料的使用及成品放行是否严格执行标准;质量内控制标准的制定是否符合2005版药典要求;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定期消毒,过滤器材是否定期清洗、更换,记录是否完整;注射用水是否按要求储存和使用;产品灌封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灭菌,灭菌柜是否具有自动监测及记录装置,是否每柜抽样检验,生产完成后是否彻底清场;药品生产批次划分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接受检查、跟踪检查后对缺陷项目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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