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政为减轻旅客特别是农民工等低收入旅客负担,国家发改委、交通部于1月17日下发了《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的通知》,明确今年春运期间实施火车、公路客运票价不再上浮政策。1月22日,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根据该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下发了《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问题的通知》,规定2007年春运期间“国铁和地方铁路旅客列车票价不再浮动;保持公路旅客票价的基本稳定”,“自治区内的春运公路旅客票价以2007年元月17日各运输企业、经营者的实际执行票价为准”,“我区与区外对开的跨省公路客运班车票价,仍实行与区外对开地对等票价的原则”……
这两个通知初看让人们认为:春运铁路不涨价,公路客运价格应定格在元月17日的水平上。
乘客态度:愤怒无奈漠视心态不一
2月7日上午,记者专程到桂林汽车客运站,随机采访乘客,听取他们对班车涨价的意见。
一位乘坐桂林到福州班车的中年男子气愤地对记者说:车站有点无法无天了,政府明确不许车票涨价,可它却将原来仅290元的票价提高到494元,一下就涨了204元。2月2日,《南国早报》曝光福州班车涨价,车站还是不当回事,仍然我行我素,维持涨价。
乘坐桂林到湖南永州市的一男乘客,边将车票递给记者看边说:“我到桂林打工20多年了,每年春节都要回家。今年春运车票涨了一倍的价,从原来的25元到50元,我们感到非常无奈。就是涨得更高些,我还得坐班车。桂林到家乡有200多公里的路程,我总不能走路回家吧!”
记者了解到,桂林春运班车票价除桂林到南宁、桂林到柳州等与铁路有竞争的少数班线没有涨价外,其他班线都有不同程度的涨价,如桂林至兴安的直达班从12元涨到15元,桂林至贺州的直达班车从60元到63元。涨价幅度大的是省际班线。涨价幅度不明显的班线,大多数乘客没有感觉。
记者在售票处、候车室、即将发车的班车上访问了20多个乘客,他们都不知道政府出台了限制车票上涨的政策,也不知道车票是否涨价。在发往贺州的直达班车上,几个年轻人告诉记者,现在的车价是63元没有上涨。可司机却纠正说微涨了3元价。
运输企业:乘客对车票涨价存在认识误区
带着春运车票为何涨价的质疑,记者采访了桂林最大的运输企业——骏达运输公司的负责人。
该公司负责人拿出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材料向记者解释道:运输企业这次调整客运票价,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近期下发《通知》的政策界限。社会认为运输经营者春运车票涨价,是实际情况,也是认识问题。
国家目前对道路客运的价格管理,是采取指导价格政策。即各地方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自己地区的平均客运成本,对每条班线的客运价格确定最低和最高限价,运输企业只能在规定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运价。由于道路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平时运输企业为了维持应有的市场份额,将票价降到了较低的水平,基本处于保本或微利状态。
自治区1月22日发出《通知》后,不少运输企业从字面意思理解为“1月17日是春运票价的定格价”,因此产生了恐慌。原因是:春运乘客单边倒现象十分严重,票价按单边成本核定,所投入的客运车辆可能亏本;春运期间司乘人员日夜加班开支高,如果票价定在成本区间,车主没钱赚还可能赔本,就会借故不出车;若车主不出车,司乘人员不加班,春节的旅客就会大量滞留,严重影响春运秩序。
1月26日,广西交通协会汽运企业委员会召开“执行春运价格讨论会”,认为国家两委部的《通知》关于“不再上浮”含义,不是推翻国家原来对道路客运价格实行指导价的基本政策,而是指不能在指导价上限价格的基础上再上浮。因此,向自治区物价局呈递了《关于执行2007年春运价格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报告。
1月30日,国家两部委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的通知》,解释前一个《通知》中要求严格执行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政策的含义,要求各省级地方政府“制订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政策时,要注意与日常道路客运价格政策的衔接”,“实行道路客运政府指导价的地方,不得在规定的浮动幅度之外另行加价......”,要“减轻道路经客运营者负担”,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研究制订春运期间对道路客运经营者的优惠政策,视情况减免客运附加费、养路费等收费,努力降低客运经营者的运输成本......”
2月2日,自治区两厅局也下发了《关于2007年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问题的补充通知》,解释春运价格政策。
骏达运输公司负责人说,国家两部委和自治区两厅局的第二次《通知》下发得非常及时,让道路客运企业和经营者完全领会了春运票价“不再上浮”的真实含义,稳定了客运经营者的“军心”。根据《通知》精神,运输经营者对春运票价进行了适当调整。
据了解,骏达运输公司今年春运期间将投入1586辆客车,预计运送旅客285万人次。
物价部门:四个《通知》精神是亲民政策
为了能够深刻、全面领会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4个《通知》精神,记者前往市发改委价格综合科向物价专家请教。
物价专家告诉记者:给道路客运确定价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复杂工作。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为了解决春运的学生潮、探亲潮、民工潮过于集中的问题,采取提高票价的办法,对春运高潮期间的人流量实行错峰。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能力有了极大提高,完全可以通过增加运输力量的投入来解决人们对客运的需求。今年春运前夕,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做好春运的组织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平安、及时、便利出行,切实减轻旅客负担,特别强调春运期间客运价格不能乱涨价。
国家两部委负责人日前就两个《通知》的解释时明确指出:《通知》是针对过去国家发布的“春运期间旅客运价可加车计算”的规定作出的。历年来,很多地区规定:春运期间客运票价可以在政府指导价之外另行加价。这次下发的《通知》对3种情况还作了明令,“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地方,不得在规定的浮动幅度之外另行加价”;“实行政府指定价的,不得专门针对春运提高运价”;“在历年春运期间按政府规定基准价执行,没有上浮的,今年不得上浮”。另外,还着重指出,“春运期间企业在政府规定范围内浮动,不属于春运期间加价行为。”
专家解析道:国家两部委《通知》中关于确定价格关系的文字表述,尽管让外行难读懂,但字里行间处处洋溢出的亲民、爱民思想却不难感受到。它一方面限制运输经营者违规涨价,要求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充分考虑运输经营者的利益,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降低春运成本,让运输经营者受益。另外,《通知》还有更深刻的指导意义,它严肃告戒运输经营者,平时不要盲目搞低价格竞争,不要把全年经营主要获利时机“押宝”在春运期间,要依照政府指导价政策树立长效经营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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