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的校园突然窜出一条小狗,受惊的女教师摔倒受伤。事发后,宠物店店主吴某被告上法院。
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吴某赔偿女教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8.9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005年8月21日,黄浦区开心宠物美容店的一只小狗窜入附近的一所中学校园内,宠物店店主吴某等人随之追入校内。但此时正在校内行走的女教师见小狗窜来,准备避让却不慎摔倒在地。
事发后,经诊断,该教师右膝半月板损伤、右胫骨上端骨髓挫伤、右膝髌骨积血。
随后,女教师将吴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在法庭上,吴某对小狗窜入学校无异议。但吴某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小狗扑向女教师。
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看管的小狗窜入学校,致女教师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受害人提出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按司法鉴定结论依据,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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