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海军通讯员黄群谋)商务部目前正向各地征集我国企业对澳大利亚贸易政策和具体措施的问题和评论,在此基础上草拟向WTO(世界贸易组织)提交的问题单。我市进出口企业现在可以充分利用这项权利,在本月12日前向市贸发局WTO处提出问题。
提出的评论和问题,可以参照以下内容:
1.对澳大利亚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收支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措施和做法提出问题和评论,特别是其有可能与WTO规则相违背之处;
2.指出澳大利亚针对我国采取的上述领域中有可能违背WTO规则的歧视性或限制性做法和措施;
3.提出问题和评论时,请指明具体政策措施的名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构、受影响的产品、服务和企业受影响程度。
据悉,日前,WTO公布了2007年的贸易政策审议安排,对澳大利亚的审议时间在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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