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报最近,又有一则荒诞不经的文学新闻见诸报端,报道称某80后作家在签售会中上演砸烂韩寒、郭敬明塑像,少男少女对骂一幕,并有报道称“该作已结缘诺贝尔文学奖”。消息一出,又有不少媒体跟进,如此一来这位“作家”便已混了个脸熟。
不少读者反映,他们对此类报道既困惑又反感。困惑的是,眼下的报道分不清到底是杜撰还是事实,作品究竟是好还是坏;反感的是,充斥耳目的都是些“垃圾新闻”。恶搞事件不断:总把无聊当作有趣
如今,恶性炒作可谓费尽心思。其一,单方搞怪。有作者装成一头驴签售,有作者漂浮在水上签售,有人搭明星船向其求婚扩大自己知名度,不一而足。然而,这些行为偏偏有媒体乐于关注。以“美人鱼作家漂浮签售”为例,仅当地媒体就有至少7家参与报道。其二,网络“爆料”。由于不少网络论坛、博客都非实名制,为了炒作他人或自我炒作,不少消息和言论均宣称从网络“爆出”并等待媒体“愿者上钩”。其三,媒体参与。以上两种炒作,如果没有媒体的竞相报道恐怕是没有机会在广大受众面前亮相的。如今,有不少媒体为了自身的“眼球效应”,为了推广自有栏目品牌甚至主动参与炒作。媒体应有责任:不能一味哗众取宠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杨扬认为,造成这些现象的一个原因是“市场经济的影响:以金钱的标准来衡量人的价值”。市场经济下的文艺运作出于商业目的往往需要炒作,其手段主要是制造出适合媒体报道的新闻事件。这些“人造新闻”往往不是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而是以火爆、怪异、搞笑的特点吸引关注。对此,有媒体从业人员反思认为:“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头,也许某些人是需要这种游戏,需要这种媒介与当事人的共谋游戏。但是,媒介不能一味哗众取宠,在娱乐精神之外总还该有点对社会的严肃态度。”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今天为了吸引读者、维持市场份额而不断恶炒新闻的媒体,或许应该反思,一旦公信力下降到一定程度,还有谁会来买你的账?在“恶炒”之风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相关法律的制定和理性的媒介批评是不可或缺的。(丁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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