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振国
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07年,我省将在全省10个试点学校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半工半读试点学校范围,争取全省每个市有两处以上学校搞好半工半读试点。同时,在我省四县试点的“初三分流”也将在今年扩大试点的范围。
据了解,半工半读是我国职业教育中一种办学方式更为灵活的教育教学形式,有关学生可以工学交替也可以先到企业学习,然后边学习边工作、边实习边完成学业,教育管理部门及学校将同时建立适应半工半读的教学管理制度,推行半工半读的目的是锻炼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探索中,我省已经确定了安丘、宁津、冠县、东平等四个经济欠发达县,为开展“初三分流”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的县市区,并已争取省财政为每个“初三分流”试点市县拨付50万元扶持资金。今年,我省在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体现特长、规范运作,学校引导、县级统筹,合理分流、控制辍学的原则基础上,鼓励当地初中学校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通过科学引导和学费资助,引导初三学生到当地职业学校学习,我省各市在借鉴安丘、宁津、冠县、东平等四个县实施“初三分流”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鼓励学生半工半读 山东职校试点学分银行
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山东省教育部门出台意见在我省职业学校中推行学分制。这是记者12日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悉,山东省将建立和实行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职校计算学分应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和训练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以16至18个课时为1个学分。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以32至36个课时为1个学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现行的三年制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70学分,五年制总学分一般不少于270学分。
教育部确定107所中职院校今秋试点半工半读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等107所中职学校先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
山东10所中职试点半工半读 接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今天,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在青岛举行,教育部正式确定107所中职学校试点半工半读,其中山东省试点学校共10所。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指出,学校试点“半工半读”,一定要避免将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把学生往工厂一送了事。
为了保证半工半读试点顺利进行,中央和地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将向半工半读试点学校倾斜,还将对接受学生实习并支付实习报酬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
山东10所试点中职学校分别为:平度市职业教育中心、胶南市电子学校、胶南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胶南市职业中专、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淄博市淄川第二职业中专、山东得利斯集团职业中专、泰安市宁阳县职业教育中心、烟台汽车工业学校、龙口高级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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