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伯平)昨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节前和春节期间的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今年春节农历三十至正月十五期间,在不损坏门前行道树和绿篱的前提下,西安市的沿街商户可以以营造节日氛围为目的,在门前悬挂灯笼(彩灯)、张贴春联和包饰门柱。
同时,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规定:将对部分商业单位利用春节期间从事商品销售的外卖点及其他各类流动商贩,依照法律法规坚决取缔。对于春节期间非法从事户外宣传活动和利用列队举牌、自行车游走、散发宣传卡片等方式进行户外巡游宣传的商家,将按规定实施处罚。加强对霓虹灯式牌匾和广告的日常监督。发现污浊破损、显示不全的,立即督促设置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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