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处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黄金发展时期,也是社会问题频发的矛盾凸显期。一方面,经济、社会等事业快速发展,为工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与此相适应,工会各项工作在理论创新的带动下,都取得突破性进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创新发展需要一个新的切入点。
近年来,工会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维权机制建设不完善,自身力量不足,个案维权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由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展评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活动,吸引广大律师投入到个案维权中来,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工会的维权工作,这对完善维权机制建设,协调劳动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现状:维权呼唤社会参与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多次指出,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好地宣传工会组织的作用,宣传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开展的工作,赢得社会普遍关注和支持,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能力,使农民工、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近年来全国劳动争议呈高发态势,数量剧增,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焦点。2005年仅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8万件,比2004年增长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20.5%。调查表明,目前有14.6%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经过双方协商,有10.2%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45.5%的职工反映经常加班加点,在8小时之内基本不能完成劳动定额,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和快节奏的工作,导致职工群众产生不满情绪,有的甚至采取过激的行动。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评选表彰“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把工会维权的旗帜树立起来,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把维权的力量整合到工会体制中来,是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目的。
维权:公益律师展现风尚
工会系统有一批优秀的、甘于为职工维权工作奉献的公职律师、兼职律师和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机构、热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律师,社会上还有一批甘于奉献、为职工服务的公益律师,他们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展“杰出律师”评选旨在展示律师特别是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工会律师的公益律师,弘扬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激发更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奉献热情,吸引更多社会有识之士关心并投身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业。
这次评选出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正是热心为职工维权的优秀代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从2003年开始,近乎全职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2005年在北京市创建了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后,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宁夏马瑛律师事务所主任、回族律师马瑛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地依照法律办事,坚决维护社会的稳定,以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为困难职工撑起法律“保护伞”的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15年来,这位来自古城青州的优秀女性无怨无悔地战斗在职工维权岗位上,始终与平民百姓心贴心,竭尽全力捍卫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上海市机电工会法律部部长、公司律师朱素宝,为职工的事,他从不抱怨地来回奔波;在调解时,他往往耐心说理;在仲裁时,他往往据理力争;在法庭上,他往往让对方理屈词穷,他代理的职工法律援助诉讼案件,胜诉率达100%。职工称他是“咱们工人的律师”。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黄乐平,有感于自己在企业工作时亲身遭遇工伤后的艰难经历,深感职工维权的不易,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就主要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事业,并将律师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帮助困难职工劳动维权,先后代理与全程指导职工维权案件118件,义务接待困难职工(代表)咨询209人次,涉及3100多人。
评选: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本次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认真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参与网络投票有效选票3458780张;参与《工人日报》投票的有效选票412596张。
在各评选活动的重要环节,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都要共同协商,重要工作文书如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最后确定10名杰出律师的会议纪要,都由三方签字确认。
社会律师占总人数的91.3%;涵盖了民盟、民主促进会、九三学社等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其中既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又有一般律师、兼职律师和公职律师。112名评选表彰活动的评委库人员是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共同推荐的。
评选活动的关键环节都有媒体现场见证。30名候选人的产生、评审委员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召开及评委投票,都请记者现场报道。将对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参加评审委员会的内蒙古、山东等评审委员一致认为这次评选活动,程序严谨、公正公开,有很高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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