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日,重庆农民工胡水三圆了他回家过新年的梦。他从海南启程,准备回到他阔别已久的家乡巫溪。就在头一天,因伤残行动不方便,海口市秀英区永兴法庭法官专程将巡回法庭设在了他住的工棚床头,为他讨回了8万元事故伤残补偿金。
据了解,胡水三10年前从重庆来到海南打工,2006年6月8日,他在秀英区一采石场凿石时,头顶上方一块石头突然掉了下来,砸中其腰部及大腿,当场晕厥过去。经过抢救,胡水三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他的脊椎骨裂、大腿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了87天,采石场老板为他支付了6万多元医疗费,胡水三就拖着仍不能动弹的病躯出院了,回到他采石场的工棚疗养。
胡水三说:“眼看就要到春节了,我还是不能下床。思来想去,我决定再向采石场老板索要8万元的赔偿金,用以支付日后的医药费等,然后就回老家去。在老家用中药治我的病。”于是,今年2月7日下午,他托工友试着给永兴法庭打了个电话,表达他的想法。没想到,庭长了解情况后,不但答应了他的请求,还考虑他行动不便,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他住的工棚里来,现场开庭。
8日上午10时,法官们赶到胡水三住的简易工棚,并宣采石场老板到场,当场立案并进行调解。面对索赔要求,采石场老板同意再给8万元补偿金,但担心胡水三以后会经常找他索赔,他提出要法官展开调解。
经过近一小时的耐心调解,胡水三最终与老板达成调解协议:采石场再付给胡水三医疗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万元,胡水三不再就此事向他索赔。随后,石场老板当场拿出8万元现金交给胡水三,并主动承担了原本应各付一半的2910元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