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3974箱非法烟花爆竹化为灰烬。2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在北郊进行了一次今年最大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行动,同时,西安部分区县也销毁了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图为民警向即将销毁的爆竹淋洒燃油。
本报讯 (记者 张彦刚 马昭实习生石晏维)随着今年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到了一年中的黄金期。1月9日记者就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有关问题采访了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今年春节在全市将有600多个合法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将持安监局特制的橘红色标牌销售。3月4日后,全市合法经营点剩余的烟花爆竹,有关单位将回收统一保管。今年西安将禁止室外沿街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销售有严格时间限定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处长赵华德介绍说,西安市为保证今年春节期间市民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培训三个许可证才能销售烟花爆竹。城六区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必需到西安市供销社所属日杂公司(惟一批准的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西安市规定的烟花爆竹销售期为2月7日到3月4日。西安市今年获得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有600多个。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外,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
零售点库存总量不超过40箱
零售点必须具有收货间和储存库房两个相互独立的房屋。库存总量不超过40箱。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10米范围内,无明火设施使用。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通讯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零售点室内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居民楼一楼设置零售点。
零售点持证持牌销售
赵处长说,零售点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禁止销售摔炮,拉炮,砸炮,地雷炮,土火箭,发纸令,打火纸,月旅行(蹿天猴),纸手榴弹,手持闪光雷(空中炸弹),单筒礼花弹以及外径超过30毫米的双响炮和使用氯酸钾为填充药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不得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必须悬挂由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的具有西安市安监部门24小时监督电话(029-87296915)的橘红色统一标牌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禁使用取暖用煤炉等明火设施,不得在室外沿街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证多店,一店设多家。零售点有义务告知消费者燃放须知。
未成年人燃放要有成年人监护
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国家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许可证。赵处长最后提醒市民,为保证安全,春节购买烟花爆竹最好到合法的销售点购买,按照规定的燃放要求安全燃放,燃放应选择空旷和远离危险源、人群密集场所,未成年人燃放最好要有成年人监护。同时节日期间,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据悉,目前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新的办法有望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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