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广告赫然现身地铁站
市工商局展开公交车辆广告专项整治
晶报讯(记者王鹂鸣通讯员邱文)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烟草广告,竟赫然出现在深圳地铁通道。从2月9日开始,深圳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公交车辆和候车站(亭)广告专项整治,医疗、地产等广告都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会上,市工商局通报了近期几起典型广告违法案例:一是含有禁止宣传涉及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内容,如在319路公交大巴椅背上,深圳某医院皮肤专科所做的广告就打着“×××化疗法”字样;二是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白癜风、牛皮癣医疗广告,这一情况分别在319路、331路公交大巴的椅背广告上出现;三是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如323路大巴电子显示屏上,深圳某医院所做的广告就有宣传“术后六小时下床活动、3天出院”字样;此外,利用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或采用绝对化用语,诸如“尖端生物技术”等违法医疗广告宣传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也属违法。在深圳地铁候车通道内,就有打着“某某”字样的烟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规定的“禁止在各类候车亭、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根据市工商局专项部署,今年我市将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房地产等六大类广告为重点广告类型,对广告中宣传丰胸、减肥、增高、治疗性病等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内容的违法广告等进行重点整治。
重点整治的广告媒介是:公交大巴广告,包括车身、车内电子显示屏、椅背、拉手广告等;公交候车站(亭)广告、出租小汽车候车站(亭)广告;出租小汽车内电子显示屏广告、座椅布套广告。
从2月9日至3月16日,市工商局将对全市公交车、候车亭广告开展集中整治。市工商局要求各广告发布单位按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于2月14日前对本单位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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