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记者刘健报道:昨日,经新余市政府授权,新余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拳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合同,新余市以第一年租金18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0%的价格将省运场馆全部出租给对方。至此,新余市原年损耗200余万元的闲置体育场馆成为年“吸金”约200万元的宝地。
新余市体育中心拥有“四场四馆”,占地400余亩,总投资逾3亿元,是目前省内最大、最新、功能最齐全的综合性现代体育运动建筑集群。
在成功举办了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之后,新余市体育中心长期闲置,每天因水电等方面的负担而存在损耗。据估算,体育中心若闲置,每年要损耗200余万元。如何搞好管理和维护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为此,新余市在市体育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市体育中心与市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实行“以体兴商、以商养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经多方招商,最终与中国拳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合同,该公司以第一年租赁金180万元、以后每年租赁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的价格,租用体育中心全部体育场馆5年。从此,新余市原本年损耗200余万元的闲置体育场馆成为年“吸金”约200万元的宝地。
据悉,中国拳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授权、负责中国职业拳击文化产业发展的专业机构。承租新余体育中心后,该公司将在此承办各类全国性的体育赛事。据悉,今年2月和4月,全国中学生软式排球锦标赛和全国乒乓球乙级联赛将在新余市体育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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