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现任党委书记任安杰没有想到,在乡镇工作近10年后,今年48岁的他会被确定为副县级干部,享受“副处”待遇。记者昨日从铜川市委组织部获悉,在铜川,像任安杰这样的“乡镇县级干部”目前共有3人,他们是2006年年底铜川市委组织部“只要具备一定条件,现任乡镇干部可享受副处待遇”政策实施以来的首批获益者。
乡镇干8年书记可提“副处”
2006年3月,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就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作出具体规定。文件称,现任乡镇党委书记只要具备一定条件,就可确定为副县级干部,享受“副处”待遇。具体条件是:连续担任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任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时间可一并计算)满8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副县级后备干部;曾为副县级后备干部,但因年龄原因,不再列为副县级后备干部的;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市级以上表彰的综合示范先进乡镇(街道办)党委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书记。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区县委推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市委组织部、基层办考察,表现突出的,确定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为防止部分乡镇干部提拔“副县”后脱离乡镇,文件特别强调,确定为副县级领导干部的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管理以区县为主,年度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办;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离乡镇,确因工作需要调离,须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办同意,然后按程序办理;转任区县部门领导的,原待遇不变。
首批3人享受“副处”待遇
2006年11月底,在铜川市各区县委初步考察、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铜川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办严格考察研究,最后确定王益区黄堡镇党委书记任安杰、印台区玉华镇党委书记董书平、印台区高楼河乡党委书记宫文化为副县级干部,享受“副处”待遇。1月中旬,铜川市历史上首批“乡镇县级干部”接受铜川市委组织部领导人谈话,“副县”身份在全市首度公开。
提高待遇是为了激励队伍
铜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明平英称,铜川市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结合铜川实际,出台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政策。充分体现了铜川市委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创新和突破,也是铜川市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工作中走出的重要一步,符合中央及省委有关精神。其根本目的是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明平英称,第一批提高待遇的3名乡镇党委书记,长期在乡镇工作并做出了突出成绩,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的佼佼者。提高待遇,既是对3人工作的肯定,也表明组织对他们寄予厚望。
据悉,铜川市出台的这一政策在我省具有开创性,受到省委组织部肯定,在2006年的先进性教育成果汇编中,铜川市的这一政策被省委组织部全文收录。“我们打心眼里感谢市委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理解。”董书平、宫文化称,乡镇干部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条件相对艰苦。市委组织部出台的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的政策在基层反响强烈,温暖了基层干部的心窝,使大伙“备受鼓舞,工作有了盼头,有了心劲。”
谈到政策对稳定基层干部队伍的作用时,董书平、宫文化丝毫不回避“在乡镇工作一段时间,相当一部分干部都有回区县机关部局”的想法,一位乡镇干部甚至说,“在乡镇,这是一种普遍心理。”“解决了待遇问题,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肯定会充分调动起来,继续扎根基层,立足当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本报记者 陈有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