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金陵晚报记者 王国俊 黄韬 实习生 万琦 王培“城市居民用水定额是180升/人·天,超过定额的水费要增加。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用水定额,超过定额要收惩罚性水费,超收部分水费会比较高。”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了解到,江苏已经出台《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对南京等地的城市居民用水和企业用水定额做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规定,除了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进行定额外,还对公共客运业、零售业、住宿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业、卫生业、国家机构等12类38项用水指标进行定额细化。关于城市居民的用水定额,苏南及沿江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80L/人·日,按照这个规定,一般人均月用水为5.4吨。但在许多行业中定额用水并不是以人作为参考标准的,例如住宿业,就是以床来定额,四、五星级宾馆1000L/床·天,三星级宾馆600L/床·天;园林绿化业绿化以平方米作为定额单位,道路浇洒1.5L/平方米·天。这个规定从去年底逐渐下发,目前在南京纳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2400多家,已经全部实行定额用水。年用水100万吨的特别用户、年用水1万吨的重点管理户、月用水400吨以上的一般用户都实行了定额用水。其余用水户正在摸底,也将逐渐实行定额用水。“超过定额,承担的水费比定额内的水费价要高许多,可以看作是对多用水的一种惩罚,主要目的是限制乱用水、浪费用水。”按照定额用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每户人均为180升/天,一个月为5.4吨,对城市居民的用水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实际上,在这个用水定额规定出台前,南京已经开始实行阶梯水价,以达到节水目的。阶梯水价分为4人户或者5人以上户,居民生活用水一定额度内价格2.3元/立方米,每户月用水超过20立方米(4人户及以下),或人均月用水超过5立方米的家庭(5人户及以上),将执行远超过现水价高得多的水价。具体为第一阶梯(4人户为例):月用水量≤20立方米,水价为2.3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20立方米<月用水量≤30立方米,水价为2.84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月用水量>30立方米,水价为3.39元/立方米。根据调查,南京市家庭抄表到户中,家庭双月户均用水20—30吨,人均用水5—7.5吨,只有5%的家庭,双月用水超过40吨。因此对一般家庭来说,实行定额用水是可以满足需要的。
自来水将同城同质同价
昨天的座谈会上同时传出信息,2007年江北地区的供水市场面临整合。自来水同城同质、同城同价将成为“主旋律”。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处长孙驹治介绍说,以往江北的供水市场比较分散,在现在的浦口区、六合区都有各自的水厂,这样的分散供水不经济也不合理。目前,市政公用局已经将其纳入2007年十件实事,正在和江北地区的政府、供水企业进行调研,力争尽快拿出方案。除了同城同质,就像汤山供水一样,相关增加的供水成本不会转嫁到用户身上,民用自来水全城一个价。
南京要做节水型城市
据透露,南京市今年一定要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以及节水型小区的创建都是其基本内容,目前已有24个小区申报节水型小区,其中21个小区获取“准入”正在上报省建设厅。一旦获批,将成为我省首批节水型小区。据悉,这21个小区包括河西聚福园小区、阳光雅居等。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物业用水、绿化用水也有要求。比如说要求微喷(甚至滴喷),这样雾状喷水既节约水,还可以把叶子冲洗干净,很适合南京这样的南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