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厅后备干部队伍女性比例要保证不低于15%
《河北省2006-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近日出台。规划明确提出,河北省将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强化教育培养,促进选拔配备,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女干部、女党员队伍。
按照该规划,2006至2010年,河北省设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条件具备的也要配备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要有女干部;市厅和县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要保证不少于15%和20%;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省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提高2至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年发展女党员数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比例要提高3至4个百分点。
据悉,河北省县乡两级人大、政府和县级政协换届工作正在进行。河北省委强调,要以这次换届为契机,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特别要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县乡党政一把手,通过换届努力实现县乡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目标。(薛惠娟)
06年8月23日至24日,中央组织部在京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贺国强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要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基础工作,狠抓薄弱环节,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女干部1502.6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8.9%,比2001年增加了14.6万人,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全国机关县处级以上女干部达到10.4万人,占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总数的16.8%,比2001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近日发布的《江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到2010年,江苏省8成左右的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高校领导班子中必须配备女干部。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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