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00元一件的男式“羊绒水貂中褛”,内胆材质竟然都是不值钱的麝鼠皮。发现问题后,花近5万元买了3件该衣服的任女士将安贞华联商厦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认定安贞华联商厦构成消费欺诈,判决双倍赔偿任女士94800元。
2006年1月2日,任女士以47400元的总价格,在安贞华联商厦购买了3件带着“依文”商标的男式“羊绒水貂中褛”,衣服标签标明“领、内胆为水貂”。
任女士将衣服买回家后,懂行的朋友立刻对这3件皮衣的材质提出质疑。后任女士将皮衣送至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发现只有衣领是水貂皮,内胆材质为染过色的麝鼠皮。
因为两种材质经济价值悬殊,任女士以受到消费欺诈为由将安贞华联商厦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消法”作出双倍赔偿。
在法庭上,安贞华联商厦坚持认为该商厦不存在欺诈故意。安贞华联商厦称,涉案的皮衣均由供应商及加工商委托鉴定机构检验过,鉴定机构均出具了皮质没有任何问题的检测报告。因此,该商厦不应为国家检验机构自相矛盾的鉴定报告承担责任。
同时,安贞华联商厦还认为任女士并非“消法”意义上的消费者,不具备让商厦双倍赔偿的资格。因为“常人是不可能出于生活目的,一次性购买3件总价47400元的同一商品的”。而且在双方交涉过程中,任女士拒不听从商厦的解释及退货的建议,坚持要求双倍赔偿,这说明任女士就是一心想获得利益。
法院认为,根据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鉴定结论,涉案的3件“羊绒水貂中褛”确实存在麝鼠皮冒充水貂皮的问题。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安贞华联商厦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属于欺诈消费者,应予双倍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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