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入选粤十大新闻人物
评选历时两个多月增加公众参与度,通过网络和短信形式接受各界投票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 实习生江文玉)曾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已病逝的霍英东先生、在抗洪抢险中英勇牺牲的军人李大为和公务员马红梅等被授予2006年度“广东十大新闻人物”称号。
这些“新闻人物”来自于不同行业和社会阶层,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过去的一年里,曾用真实感人的行动,表现了我们时代的精神风貌,感动了社会。广东省委副书记蔡东士、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林雄、副省长雷于蓝、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杨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管委会主任杨兴锋、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裁王克曼等参加了颁奖仪式。
由新华社广东分社、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广东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目前开展到第二届。
本评选2006年11月29日正式启动,增加了公众参与度,候选人可自荐和群众推荐;至12月20日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筛选后确定初选范围人数为40人,其中5人为个人自荐、3人为群众推荐。评选把新闻性放在评选条件的首位,注重候选人在2006年度表现,要求候选人个人事迹已在主流媒体上刊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对人物进行显著性、导向性和典型性方面的考察。12月29日组委会邀请新闻媒体、专家学者、工青妇等主要社会团体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选出20名候选人。
社会各界人士2007年1月9日至18日通过活动官方网站www.nfp10.com〈https://www.nfp10.com〉和短信方式积极参与投票,评选自己心目中的“广东十大新闻人物”。终评委员会参考大众网络、短信投票情况,按评选标准认真讨论,评选出上述新闻人物。昨晚,获得2006年度“十大新闻人物”称号的许晓珠、余彭年、黄学军、庞波、王金云蔡玲子夫妇、已去世的霍英东、李大为和马红梅的家属、何冲的教练来到颁奖晚会现场,接受了组委会颁发的荣誉奖杯。
2006年度“广东十大新闻人物”
霍英东(香港实业家,已病逝)
李大为(在抗洪中牺牲的军人)
马红梅(公务员)
黄学军(保护弱势群体法官)
许晓珠(无私奉献的援藏干部)
李盛元(出生入死的消防队长)
庞波(维和警察代表)
何冲(为国争光的运动员)
余彭年(热心公益的港商)
王金云(帮教失足者的爱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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