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文弈)未满18岁的小清(化名)曾是厦门知名的射箭运动员,但因家庭变故等客观因素,离开运动员生涯后,他竟走上抢劫的道路。近日,后悔不迭的小清站上法庭被告席,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2005年8月6日晚,小清与朋友李某(均未满18周岁)各携带一把刀具,一起跑到集美敬贤公园准备伺机抢劫。
仅隔了一天,两人又在夜色的掩护下来到敬贤公园准备故伎重演。当夜23时30分左右,当二人坐在敬贤公园西侧通往集美大学地下通道的台阶上,寻找行抢目标时被民警抓获。
警方在随后对此案进行调查时发现,行抢的小清来头还真不小,经历也颇为曲折。原来小清本是厦门市某射击射箭运动中心的一级运动员,曾取得过优秀的成绩,不过前几年小清父母离婚,破碎的家庭对小清训练、比赛影响很大,家庭及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近两年他的运动成绩下降,小清只好离开运动中心。与小清一同行抢的李某,其父母也已分居数年,共同的不幸使两人成为好朋友。因两人均无业闲逛,又不敢经常向父母要钱,为了生活开销,竟预谋抢劫。
落网后,小清在法庭上后悔不已,当庭表示愿意悔过自新。法院考虑到两人系未成年人,分别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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