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日讯为解放林业生产力,解决林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今年起,我省将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全面开展森林、林木、林地“三权”流转试点工作,调整我省林业所有制结构,打破国有林“一统天下”的格局,实现国有、集体、个人一齐上,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省是林业大省,森林资源比较丰富,其中,国有林占90%以上,而与之相对,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所占比重却很少。随着林业的发展,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的弊端也日益突出。由于国有林、集体林仍未摆脱“大锅饭”的经营模式,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森林资源不能得到及时培育和有效保护;而政策不配套,措施不落实,又使一些地方出现了造林大户“抱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尴尬。加快森林、林木、林地的合理流转,有利于解决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问题,有利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通过改革,经营者的经营成果可以随时通过市场流转实现其价值,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风险也可以得到化解。此外,建立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机制,有利于实现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促进林业生产要素之间的合理配置,使森林资源向有资金、技术力量强的单位或个人转移,对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林农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从2004年开始着手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今年全省共计划安排森林、林木、林地流转面积40万公顷,占全省可流转面积的16.8%%,原则上将在每个市(地)选择一个县(区)先进行试点。(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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