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清云和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宝根亲切握手。 记者王幼健王平摄
本报讯(记者李茗)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昨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孙清云为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宝根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担任大会执行主席的是:王成文、李秋实、景俊海、刘春雁、蒋树瑛、韩松、徐自立、杨殿钟、陆治原、张雷、钱引安、鲜选玉、王新法、李彬、尚素霞、贾平凹、董家蕙。
会议由王成文主持。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经全体代表的反复酝酿讨论,主席团决定选举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西安市市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556名代表参加投票选举。孙清云当选为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宝根当选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来西京当选为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康宝奇当选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高潮当选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结果产生后,在全体代表热烈而持久的掌声中,孙清云与陈宝根紧紧握手。
孙清云同志简介
孙清云,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山东省陵县人,大学普通班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青年报编辑、记者,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科级、副处级干部,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山东省人才开发中心正处级干部,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综合二室副主任(正处级),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副厅级秘书兼秘书一室主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4年10月任国务院办公厅正局级秘书,1998年1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2000年10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2002年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2年4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6年7月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2007年2月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十届省委委员、常委,陕西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常委,西安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陈宝根同志简介
陈宝根,男,汉族,1953年7月生,甘肃省临夏市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宝鸡镀锌铅丝厂厂长,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委副主任,渭滨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1995年6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1998年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年10月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0年1月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2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2002年4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7月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7年2月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西安市市长。
陕西省第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常委,西安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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