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纪委和组织部就在全国发出《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位陕西省纪委干部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
而中央组织部2007年1月31日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各地共查处换届期间的违规违纪案件121起,处理有关责任人192人,纠正了对613人的违规任用决定。
为进省委常委短信拉票
《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显示,2006年11月,李堂堂在中央考察组即将和正在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8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推荐拉票,并通过这8人给50多人(次)做工作为其拉票。
据《瞭望东方周刊》披露出来的细节,去年11月11日至26日,李堂堂给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和宝鸡市、延安市,以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中央考察组将到陕西进行换届考察,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几大班子成员。离退休任过实职的副省级老同志等,并叮嘱民意很重要,可以在这个范围做些工作,在考察中推荐他进入省委常委班子。
在接到李堂堂的短信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白某、兰某等人按照其授意,于2006年11月22日前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分别给所联系的厅局和熟悉的地、县领导共50多人做工作,请他们在省委换届推荐中支持李堂堂,并将做工作的情况详细告诉了李堂堂。
中纪委通报并严重警告
早在2006年5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通知》称,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知》特别强调,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尤其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在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先免去其职务,再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
1月13日,中纪委和组织部在全国发出《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李堂堂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了解,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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