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物园列入其中;动物园猴山、熊山及中型猛兽馆将迁址引关注
本报综合消息经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报,所在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园林局审查推荐,按照《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06]67号)的规定,建设部前天公布了第一批20个国家重点公园,颐和园和北京动物园、苏州拙政园等入选。
建设部同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性质。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凡申报国家重点公园的必须具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良好等条件,并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动物园也在国家重点公园范围之内。此前曾有报道,动物园猴山、熊山及中型猛兽馆将迁址,这是为配合展西路的建设而进行的动物场馆调整。对于展西路修建是否会影响动物园并涉及违规,建设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只要占用土地合法,并符合相关程序就可以。目前,建设部也非常关注动物园搬迁问题。去年颁布执行的《国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国家重点公园的用地性质,不得出让、变相买卖国家重点公园的资源,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和上市。已经占用国家重点公园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迁出。(蒋彦鑫)
第一批国家重点公园名单
1、北京颐和园2、北京天坛公园3、北京北海公园4、北京动物园5、北京植物园6、苏州拙政园7、苏州留园8、苏州网师园9、苏州环秀山庄10、苏州狮子林11、苏州艺圃12、苏州藕园13、苏州退思园14、苏州沧浪亭15、沈阳市东陵公园16、沈阳市北陵公园17、济南市趵突泉公园18、扬州个园19、扬州何园20、长春世界雕塑公园(金陵/编制)tryshowAd(3,0,1);catch(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