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糜新元 宁洁记者童家松)为让父母晚年生活得安逸,兄弟俩调换了安置房。因哥哥较忙,弟弟便代替其在相关手续上签了字。哥哥后来状告常州市房管局审核不严,导致其房子被弟弟过户。
1996年,徐老一家准备入住政府提供的位于新北区三井街道的安置房。
2004年,徐建民想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由于徐建业一直没空,徐建民就以哥哥徐建业的身份,在文书上签上了哥哥的大名。由于兄弟俩长相相似,证件齐全,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没有看出其中的猫腻,房屋所有权就这样过户到徐建民的儿子徐鹏名下。
2006年底,徐建业以房管局未经严格审核,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登记到他人名下为由,把常州市房产管理局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徐建业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房管局转移登记自己房产是违法行为,请求法庭撤销徐鹏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一次开庭,徐建民说出了换房一事,并承认了自己代替徐建业在过户手续时签名。但徐建业却坚称对换房一事毫不知情,要求法庭立即判决。经验丰富的法官感到此事另有隐情。经调查发现,一年前徐建业与前妻吴霞正是在该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对三井街道某小区5幢甲单元502室面积12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了财产分割。这下真相大白:如果徐建业不知道换房子一事,又怎么能将弟弟名下的房子作为财产进行分割呢?据此,法院近日第二次开庭,依法驳回原告徐建业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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