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春运,今又春运。而一票难求似乎是每年春运不变的主题。为了让员工(尤其是农民工)回家过年,交通部门使尽浑身解数,各个单位也在想方设法解决。据媒体报道,南海一家公司,用单位大巴免费运送员工返乡,虽然为员工做了好事,却遇到了麻烦,被外省路政部门以没有“春运证”为由处罚。
广东省交通厅春运办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单位大巴运送职工返乡,只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非营运性车辆,就属合法,无需办理“春运证”。看来,外省路政部门把它当成无证非法营运的“野鸡车”,处罚得有些冤枉。
在我看来,在春运期间,单位能主动提供车辆免费运送职工回家,此举值得提倡。
众所周知,春运期间运力十分吃紧,火车更是一票难求。据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介绍,春运期间铁路运力与需求矛盾十分突出,目前铁路运营里程才7.6万公里,每天提供的席位242万个,但在春运期间每天运送的数量是这个数字的两倍,所以,铁路客运能力十分不足。公路客运能力相对好些,但也会因具体线路而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每年从年廿三至年廿七,春运进入最高峰,这几天座位更可能告急。对那些数着手指头盼回家、却买不到票的农民工来说,此刻的心情是何等焦虑啊!
在运力吃紧的情况下,出路何在?无疑应当提倡多条腿走路,即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千方百计地增加运力,缓解运力短缺的矛盾,让想回家的员工走得了,走得开心。而单位自送当属其中的一条腿。只要是有条件的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用自己的车辆把员工送回家乡,此举既可缓解春运压力,圆了员工回家团聚之梦;又可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可谓一举两得。
像南海的这家公司,主动用大巴免费运送员工,在解员工们燃眉之急的同时,也可以说体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至于它所受到的“委屈”,我想可能是跨省的缘故。按照我省春运办有关负责人的说法,该大巴即使没有“春运证”也属合法,因为它是免费的,所以,跑省内可能不会被处罚。遗憾的是,出省后却被处罚了。不知是不是该地的规定与本省有所不同,比如,是不是规定所有加入春运的车辆,不管收费还是免费,不管营业性还是非营业性,都得有“春运证”才能上路,否则就当非法营运的“野鸡车”论处?如果这样的话,为免除出省可能碰到的“误会”,可否也向这类车辆发放一张“春运证”来解决呢?即由有需要而又有条件免费送员工回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包括安全条件,如适合跑长途的车辆和司机)就发给非营业性的春运证。这样做,把营业性与非营业性区分开来,既能打击非法春运的“野鸡车”,又能保护单位自送的积极性,使其出省不再遭受麻烦,把好事办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