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首次推出航班延误补偿细则的深圳航空,又在国内首次推出了机票超售补偿细则。
机票超售的补偿细则一直被各大航空公司视为“商业秘密”。而同时,乘客遇到超售未能登机而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但截至目前,民航总局仍然没有相应的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出台,这也成为多数航空公司没有公布补偿细则的“借口”。
文/本报记者王飞
深航规定最高可补票面全价
根据今年2月1日开始生效的深圳航空新版《顾客服务指南》,因航班超售造成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深航将优先为其安排后续航班座位,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
如果旅客等待后续航班的时间在4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票面价格30%的补偿;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将给予票面价格60%的补偿;等待时长在8小时以上,旅客可获得票面价格100%的补偿。另外,按上述规则,旅客可获补偿金额低于200元时,将按200元的标准做出补偿。
“以往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公众关注的航班延误的补偿问题。”记者昨天拨通了深圳航空党群工作部林杰的电话。“现在公众比较关注机票超售,就对这块作出了一些更为详细的规定。”
航空公司都有“内部标准”?
记者昨天联系多家航空公司,他们表示其内部都有一个详细的补偿细则,只不过不方便公布罢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个所谓的“内部标准”是否存在相当可疑。比如同一个航空公司在遇到乘客因机票超售未能登机时的处理方法并不相同,有时根本没有任何补偿;而如果乘客闹得太凶,有时会给免费升舱或现金补偿。
正是这种遮遮掩掩的做法,乘客遇到超售未能登机而引发的纠纷在逐年增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春运开始至今,经媒体报道的超售纠纷就有十多起。
未见补偿细则缘起监管方缺位
机票超售的补偿细则到底该不该公布?《民航法》第128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但截至目前,民航总局并没有相应的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出台。这也成为多数航空公司没有公布补偿细则的“借口”。这也导致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和乘客只能通过协商、谈判达成解决方案。“闹得越凶、补偿越多”的心理作祟,也使得乘客在遇到机票超售时的情绪更为激动。
只补全价 深航标准低了?
市民对于深圳航空率先公布的补偿细则,普遍叫好。但也有人指出,机票超售导致乘客未能登机属于航空公司单方面违反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航空公司应该给予双倍的赔偿,深圳航空最高票面价格补偿的规定是否偏低?
对此,有法律专家表示《民航法》属于特别法。有关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诉讼,只能排他性适用《民航法》,而不能再适用其他法律。
但也有律师认为,《民航法》对航班超售的事后补偿并没有相关规定,在此前提下,仍应该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美国:超售补偿不超过400美元
《联邦条例法典》规定,承运人要给被拒载的旅客一个书面声明。赔偿标准是参照旅客被延误的时间来计算的。如果替代交通安排预计到达时间比原航班晚一到两个小时之间,航空公司须赔偿旅客相当于单程机票票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00美元;如果替代交通安排预计到达时间晚于2小时(国际航班为晚于4小时),或者航空公司无法安排替代交通的,赔偿为票价的200%,最高不超过400美元。
欧盟:最高为600欧元
赔偿标准为:航程在1500公里以内为250欧元;欧盟境内的1500公里以上的中长途飞行或航程在1500公里至3500公里之间的其他所有航行为400欧元;3500公里及其以上为600欧元。
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