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2日,北京市大兴区教委召开了民办学校2006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布置会,有106所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大兴区教委社教科科长张香坦就2006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报告制度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布置。
强调民办学校要结合文件认真自查,按规定的内容于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上报,并确保办学情况的真实性,顺利完成民办学校的年度报告制度工作。其次,传达了《北京市教委会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严格学校内部机构设置管理,规范联合办学、合作办学行为以及变更、增设办学地点等办学行为,强调各民办学校会后要组织力量对内部机构设置、开展联合办学和设立办学点等情况认真自查和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相抵触的,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有关情况于3月20日前上报社教科。对拒不改正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审批部门根据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最后,对2006年11月3日北京市人大公布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中的一些重点事项进行了解释和强调。
会上,大兴区教委政保科和审计科分别就安全及审计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
大兴区教委副主任孙勇同志最后要求各民办学校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坚持科学育人,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要大胆开拓创新,抓住机遇,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之路。
此次会议是大兴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了民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为完善民办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奠定了基础。
(转载:大兴民办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