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昨日(2006年11月23日)公布的“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况”显示,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为1878.32元,居全国各地区之首。
此次调查涉及全国32个地区5.6万户城镇居民,主要调查每个地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平均每户就业人口数、平均每人月总收入和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4项指标,调查公布了每个地区今年10月份的相关数据。
调查结果显示,在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一项中,全国平均水平为1058.89元,北京市为1878.32元,居全国首位,第二位是上海,为1868.76元,浙江居第三,为1562.17元。
在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一项中,全国平均水平为977.56元,上海市以1691.69元居全国第一位,北京市为1668.37元居第二位,浙江仍居第三,为1429.76元。
数据还显示,北京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为2.89人,居全国第19位,全国的平均水平为2.94人;北京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为1.65人,居全国第5位,全国的平均水平为每户就业1.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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