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通讯员虞明子)进入2007年以来,湖北省亡人火灾事故呈频发之势:全省发生火灾1145起,其中亡人火灾12起,死亡14人、伤6人。昨日,省公安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公安消防部门全力稳定火灾形势。
省公安厅严令: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改正;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要坚决排除干扰,采取断然措施,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营业期间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除对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必须对单位直接主管的负责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近期,省公安厅还将派出督察组深入各地检查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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