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侵权行为不仅阻碍我国网络和谐文化建设,更为严重的是,其在国际上产生恶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2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发布会上表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必须作为一种长久机制,并同时将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解决版权问题。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4亿人,网站数量达到84.3万个,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
而正是由于互联网的无国界、存储量大和传播迅速等特点,随之带来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日益严重,并呈现出泛滥趋势。
2006年9月底,为配合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版权局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音乐、电影、软件、教科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打击非法从事私服、外挂,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保护措施,以及故意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侵权盗版活动。
通过对投诉举报信息等案件线索的整理和挖掘,确定了302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案件436起,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案件361起,罚款70.51万元,没收非法服务器71台和电脑8台,关闭非法网站205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起。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表示,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政府对待外国权利人和本国权利人一视同仁。由美国电影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投诉举报的近130个涉外案件中,将近90%的案件都得到了落实。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向记者表示,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目标,初步规范了网络传播作品的秩序。加强版权保护是互联网产业发展要进行规范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项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变成一种长久的机制,另外,将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解决版权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指出,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是互联网管理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阎晓宏表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坚决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构建和谐网络文化,推进网络产业的发展。(贺民)(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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