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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少数事业有成的富人、名人超生,成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此,各地建议取消超生富人名人社会荣誉的呼声,此起彼伏。
富人名人超生,既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还将会受到取消社会荣誉的惩罚。如此“罚”了又“打”,真的能够挡得住富人名人超生吗?
富人名人“超生”挑战“一孩”政策
近年来,各地有关富人名人超生的报道屡见报端,富人名人超生已经成为当前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普遍问题。
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牟维勇介绍,在超生队伍中,高收入人群的数量正在急剧增加,绝大多数为私企老板和个体经营者。以沈阳为例,2000年以来,先后查处了700余例计划外生育的案件,其中超生者绝大多数都是高收入者。而在之前的10年,沈阳只查处了76例高收入人群的超生。
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富人名人“超生”正在挑战我国计划生育“一孩”政策,同时折射出生育权上的“贫富不均”。在一些外来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少数富人名人甚至把“超生”当成了一种自我炫耀的特权,他们宁可交罚款,也要多生一个孩子。
现行计生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旦超生,将会受到党纪、行政等方面的处分。而对“富人名人”这一新的超生人群,现行计生政策却缺乏行之有效的惩处办法。北京一位机关干部梁女士说:“我和丈夫都在国家机关工作,不像那些明星、私企老板,没有单位管,只要他们愿意多交钱,就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辽宁省计生干部孙永笑认为,富人名人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仅是多交社会抚养费问题,还应该受到谴责,让他们在社会荣誉上受到损失。
“罚”“打”并举难以阻止“两孩”意愿
早在两年前,我国人口专家曹景春便针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惩罚制度,制止这一现象。他的提议被大多数计生干部认可。
曹景春认为,政府对超生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实际上带有“罚款”性质,富人名人超生属违法行为,违法者没有理由得到社会的荣誉。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超生,即使交了社会抚养费,有关部门也应该取消这些人的代表或委员资格。
有人认为,这种“罚”“打”并举的做法,会造成计生政策执行中新的不平等。而曹景春却认为,对超生违法行为的处理,有很多办法,有的党员干部超生被开除党籍、公职,与这些人相比,取消富人名人的社会荣誉,应该算是较轻的处理方式了。
记者在辽宁省及沈阳市计生部门了解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取消社会荣誉,并没有真正遏制富人名人“超生”现象,“罚”“打”并举难以阻止富人名人的“两孩”意愿。
不少群众反映,有些人想生一个男孩,连交罚款、受处分也不在乎,更不会在乎社会荣誉。
推行“两孩”政策尚不适合
沈阳市一位计生干部说,富人名人超生大多是生第二胎,只有极少数暴发户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离婚后多次寻找未婚女子再婚生育。目前辽宁省查处超生最多的“大款”竟然结4次婚,共生了五个孩子,当然这只是极个别的案例。
近年来,富人名人生育两个孩子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当前生育“两孩”的意愿仍然影响着少数中国人,特别是先富起来的一些人。受到这种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儿女双全”、“生男孩情结”仍然是少数富人名人成功之后的家庭梦想。
沈阳市和平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仲丽艳说,导致富人名人超生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想生一个男孩继承财产,二是考虑一个孩子孤单,宁可挨罚,也要再生一个。
近年来,富人名人超生现象不断增多,与各地计生政策执行不严不无关系。一位计生干部抱怨说,孩子出生了,医院就开出生医学证明;有了证明,公安局就给上户口;上完户口了,连社会抚养费都收不上来了。
曹景春认为,“一孩”政策是我国人口发展的阶段性政策,不可能长期实行,未来必将会实施生育“两孩”政策。然而,在时机还不成熟时,仍需下大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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