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郑州已经处于金融业界瞩目的焦点。河南的决策者们没有理由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刚刚落下帷幕的河南“两会”提出了构建郑州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构想和提案,这个酝酿已久的“大胆”提法公诸于世之后,立刻引起了河南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中部崛起的客观需求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首先,郑州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有客观需求和“硬件”支撑。中部崛起的大背景需要有一个能够被广泛认同的区域性的金融支撑构架,郑州作为中部六省的中心位置和重要的新兴工业大省(率先中西部地区实现GDP超万亿),其区域性优势和财富总量优势无可争议。同时,郑汴一体化的踊跃推进,又使得郑州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进一步增强,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已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具发展活力的经济密集区之一。有关金融专家称,河南新兴工业大省地位的日渐巩固,“将为金融中心提供日益强劲的金融需求和供给”。
其次,政府激情和社会呼吁也是郑州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优势之一。今年1月27日,民进河南省委员会以《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政策选择》为题进行发言,并向大会递交提案。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已形成《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纲要》,定位三大功能中心:中西部地区投融资中心、重要的区域性保险中心、商品期货交易与定价中心。
第三,市场需求拉动作用促成的金融业集聚效应。目前在郑州,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构成的完善机构框架外,又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行等专业银行和一些外资银行纷纷介入郑州金融市场;而且在保险业也出现了“扎堆儿”的现象,保险资产总量遥遥领先中西部地区。以证券、股票、期货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产品也日益活跃,其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走在中西部前列,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等不断到郑州调研,兄弟省份纷纷来郑州“取经”。河南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争取有200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前期准备,100家以上优质企业进入上市程序,50家以上企业成功上市。业界一直认为实现这个目标“没有问题”。
第四,在打造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郑州商品交易所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后要推动郑州商品交易所逐步上市油菜籽、花生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期货品种,并争取推出股指期货、外汇期货等衍生品业务,实现由单一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向综合性期货市场的转变。”有关业内人士说。
三大问题亟待改善
郑州的区位优势和金融业发展基础无可争议,但是要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还有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尽管郑州是无可争议的中部地区交通枢纽城市,而且基础设施健全,2006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全国第一,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物流业和构建区域性物流中心信心百倍,但由于管理水平、整合力度等方面原因,郑州目前尚未真正形成物流业的明显优势,整体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态,在2006年国家对于各地的物流业评比中名次靠后;第二,郑州市在中部地区的首位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因为金融业与城市发展的物质文明水平、财富的容积率、城市的开放度、首位度等息息相关;第三,资金瓶颈制衡。两会期间,河南省人大代表、安阳县县长张保香说,资本短缺是中部许多地方面临的主要“瓶颈”。这一方面虽可成就“需求拉动”,从而推动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但另一方面也同时彰显了“最重要战略资源”掣肘的弱势地位。
从总体情况来看,快速发展的中部地区经济大省的省会城市郑州,在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优势明显大于弱势,优势是根本的、主流的,弱势是暂时的、从属的、可以改变的。而巨大的市场力量和利益驱动将成为这种改变的契机和因果。
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廷建说,建设金融中心不但能促进金融资本及其他生产要素在中心城市集聚和有效配置,还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他更透露了河南省银监局的初步政策方案: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河南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有关负责人认为:“河南组建全国性银行大有可为。具体路径以郑州市商业银行或中原城市群中优质城市商业银行为主体,通过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等,吸引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组建省级法人机构的银行,逐步使之成为具有河南品牌、业务范围遍及全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河南还将为进一步壮大保险业‘量身定做’优惠政策,吸引中外各类保险机构在郑州设立区域管理总部等,打造河南‘本土’保险公司,‘河南金融业可谓捷报频传、好戏连台。’”有关业内人士称,去年12月14日,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郑州宣布在豫筹建分公司,河南外资保险实现零突破;去年12月18日,河南省首个地方性保险法人机构———中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10家“发起人”在郑州签字,河南首家“本土”保险公司正式启动。另有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汇丰银行、美国银行、瑞银集团、、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加坡大华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纷纷向河南伸出“橄榄枝”。(13E1)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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