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强调政府采购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选择评审方法,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加强价格评审管理,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评审工作规则实质性改变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或评审标准的,以及评审人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采购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视情况给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评审人员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相关评审人员资格并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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