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CEC)在京宣布,全面收购荷兰飞利浦目前的手机业务。
但CEC未透露具体收购价格。根据双方协议条款,CEC将在未来5年内获得飞利浦品牌的独家授权,可在国内外市场销售飞利浦品牌手机。同时,飞利浦还将把所持CEC旗下子公司深圳桑菲的股权转让给CEC.该交易预计将在2007年第一季度完成。
据介绍,该协议条款中还包括,飞利浦超长待机子品牌Xenium将转让给CEC.CEC还将获得飞利浦手机相关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以及飞利浦手机业务的国际营销体系。
CEC总经理陈肇雄也指出,今后CEC将全面负责飞利浦手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国内外市场营销,飞利浦继续提供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支持。
此前,CEC与飞利浦在手机业务上有10年合作基础。早在1996年10月,CEC就通过旗下的桑达公司与飞利浦合资成立飞利浦桑达通信有限公司(即“桑菲公司”),负责飞利浦全球超过80%的手机代工业务。资料显示,CEC目前资产总额超过400亿元,2006年CEC手机业务销售收入92亿元,分别占集团销售收入和利润的15.3%、8.3%.“此次CEC收购飞利浦手机部门,是为了参与国际手机市场的竞争。”陈肇雄表示,并购飞利浦手机业务后,将以飞利浦品牌为主导产品,今后5年内形成具有完整产业链的手机产业基地。(记者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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