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安排资金对高中10%的贫困生每人每年资助800元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2007年,江西省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还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实行“一免一补”,即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其中免费提供教科书10840万元,资助125万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6900万元,补助23万人。
今年,江西省实行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至6000万元,对占高中在校生总数10%的贫困家庭学生约7万人,每人每年资助800元。
江西省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政策,中央和省筹措资金5900万元,对占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10%的贫困家庭学生约5.9万人,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对本省每年考取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约2万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资助面占录取总学生数的10%,帮助解决入学困难。
江西省今年将努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落实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贴、减免费用”为主要形式的对困难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本省籍学生实行在生源地贷款,外地学生实行在所在校贷款,改变高校助学贷款工作运行办法,由高校与金融机构“统贷、统还”,学生贷款手续仍以个人名义与银行办理信贷关系,利益、风险由高校、银行共享和共担,力争贷款4亿元,受惠困难学生达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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