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对11家认证机构进行告诫
法制网北京2月12日讯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根据2006年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和认证档案稽查结果,该委日前对存在问题的11家认证机构进行了告诫。
这些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未按监督检查要求提供认证审核档案;审核人员审核不到位、判定能力不足;认证人数与企业人数不符;未严格执行认证基本规范;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对此,国家认监委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对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向认监委报告整改情况。(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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