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10时,国新办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干以胜:在深挖腐败分子方面。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通过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深入细致地核查,在一些多年来没有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的地方挖出了一批隐藏较深的腐败分子;对于一些长期有信访举报和各种反映、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查清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突破了一批案件。
一是加强信访举报。通过集中受理群众来访、开通网上举报和专线电话、健全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制度等,进一步整合信访资源,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的管理。加大督办和核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督办查处了一批案件。
在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如,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案件,江苏省人大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武龙案件,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案件都是根据信访举报查清的。
二是对案件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我们高度重视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特别是有关涉案人员交代的线索,对“案中案”抓住不放,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就是在查办该局一批局处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了郑筱萸本人的违纪线索,进一步深挖出来的。
三是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巡视组比较长期地驻在一个地方或单位,能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核查或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从中发现和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如,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等,都是在巡视中发现了他们的问题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