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农民工在郴州市辛苦了4年,为该市工商局建起了办公大楼和家属区,数百万元工钱却成了“无头案”,至今仍在苦苦等待拿回被欠的工钱回家过年。
郴州市工商局新建办公大楼和家属区占地面积达170亩,整个工程基建管理混乱不堪:本来只需3个承包商的工程,为了平衡“关系”被拆成了7个标段发包;一个标段工程完成量不足一半时,承包商就拿到了大半工程款;一个合同标明90万元的施工项目,承包商却可以拿到200万元工程款……
从发包的工商局到大承包商再到直接施工的分包商,有权的、有钱的都要从工程建设中“分一杯羹”,农民工们每年却只能拿到40%至60%的工资。
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要职能的工商局己身不正,何以正人。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耗资6000万元盖起一座金碧辉煌的11层、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只要是副科级干部就可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内部价”买到几百平方米的别墅式独立小洋房,凭什么?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官”在经济问题上如此自我放纵,市场又怎么会服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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