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特大火灾引发连串反思
本报讯一间有着近300名员工的企业,竟然没装一盏应急照明灯———11日发生在深圳龙岗区坪地洋华高新科技厂的特大火灾,用10个鲜活的生命再次警示:消防安全是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履行的职责,“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职责漠然处之,‘洋华’厂特大火灾还将不断出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一位负责人一针见血地说。
肇事企业厂房几无消防设施
记者昨天来到该厂实地了解到,厂房与厂房之间的间距不足,仅两米多宽;车间内应有的消防设施全都没有,如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由于该厂车间内放置大量精密仪器设备,厂房是无尘无菌全封闭的,没有窗户。车间空间小,仪器设备多,通道狭窄多弯,没有光源,安全出口前有很多管线,这些都不利于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当火魔突然降临时,位于车间北面东侧的一个出口门被反锁。车间内有270多人在清洗设备和地面。火灾发生后,车间内不久就断电了,没有应急照明灯,室内一片漆黑。在厂内清洗设备的员工只能摸黑绕道从大门出口逃生。“这种企业根本不能用铁皮搭建,”现场调查的防火专家对记者说,“车间吊顶是用细铁丝拉铁皮挂在屋顶和梁上,本来细铁丝就承受了很大的铁皮重量,火一烤,温度高达三四百度,铁丝必然融化,吊顶不塌才怪。”有目击者称,车间吊顶经过十几分钟大火烘烤,很快融化,几乎全都塌了下来,连未涂防火漆的外墙铁皮顶也塌下几处。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被困人员的疏散和消防队员的救援工作,昨天凌晨发现的一具女尸,就是消防队员经过反复搜寻,才在铁皮堆下扒出来的。
职能部门监管几乎形同虚设
几乎毫无消防安全设施的企业怎能投入生产呢?为什么会允许搭建临时铁皮厂房?该厂是怎样一路过关逃避监管的?当地消防部门称,发生火灾的车间建于2004年,当时作为员工休息场所,后被该厂擅自作为生产车间,一直没有到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广东省消防总队调查组曾询问过该厂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据称村里只是租土地给企业,由企业自建厂房。但调查组专家指出,即使村里只负责租借土地,也应该在租借合同内写明,企业自建厂房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而村委主任的回答是:有对企业讲过,但没有督察协办。省消防总队负责人勘察现场后说,目前全省民营企业和“三小场所”发展迅速,成为引发各类恶性火灾的主要场所,类似的工厂到底在全省有多少,各地相关部门应认真进行摸底调查,然后研究制定出具体措施进行彻底的整治。(雷鸣 刘光辉 孙江敏 符士桥 廖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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