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3日电 前台北市长、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特别费”案,遭检察官以贪污罪嫌起诉,下午检方正式公告了起诉书的内容。据台湾TVBS曝光的检方起诉书显示,马英九和余文是分别以贪污治罪条例来起诉,其他包括5个台北市府的官员,则是依伪造文书被缓起诉的处分。
据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检察官公告已经出炉,马英九是依台湾“贪污治罪条例”来起诉,另外余文也是因为“贪污治罪条例”起诉,但起诉书并没有提到涉及伪造文书的部分,其他包括5个台北市府的官员,则是依伪造文书被缓起诉的处分。
而为何马英九会被检察官依贪污罪嫌来起诉,最主要是因为检察官认定,马英九在市长任内,每个月17万不需要单据的“特别费”部分,他是直接汇入薪资帐户,而且有部分是没有拿来做公务用途,检察官更在给媒体的新闻资料写上:马英九计“诈领”得“特别费”总计11,176,227元(新台币),用上“诈领”两个字,更显示出检察官认定马英九是涉嫌贪污。
另外检察官也发现,两次约谈马英九的过程当中,他有两次前后的说法不一致,第一次马英九接受侯宽仁问讯时是表示说,这些“特别费”都是公务用途,绝对没有拿来做私用,不过第二次马英九就改口说,其实这都是他的私款,因为“特别费”并没有明确相关法条规范。等于说马英九前后两次说了不一样的供词,所以检察官就认定马英九可能涉及贪污。
据悉,稍后下午4点台湾“高检署”就要召开记者会来说明。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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