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13日电(记者曹霁阳)即将于今年春季开学时全面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使黑龙江省300多万名农村小学、初中学生受益。这是记者在12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黑龙江省将于今年春季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新机制,解决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
据测算,改革实施后,黑龙江省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一年可为学生家庭减负3.48亿元,生均减负107元。如果加上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530元。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介绍,黑龙江省政府考虑到这个省县级财政较为困难的实际,对地方应负担的改革资金,确定了“省级拿大头”的分担办法,确保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所需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免杂费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所在城市全额负担。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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