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希望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通讯员丁亚涛报道:昨天,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公众评价调查结果。调查发现,在自认为需要申报的受访者中,对应如何填报家庭共有财产所得问题存在明显争议。
在本次调查的开放性意见中,有受访市民表示,个税申报应考虑家庭因素,如有些家庭成员均是高收入者,而有些家庭仅有1个高收入者,但是需要抚养小孩、赡养老人,不同类型的家庭应区别对待。
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广州市原10区的1021位市民,其中自认为需要申报个税的有117人。
调查显示,六成一的受访者知道《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已经实施;五成二的受访者不同程度关注个税自行纳税申报;六成四的受访者知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自行申报个税;超过五成需申报者了解“工资、薪金所得”等常规申报内容;六成九需申报者清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等行为会受到处罚。
调查发现,受访者对申报对象不太了解,需申报者对申报方法及填报操作不太清楚。
其中,七成左右受访者不知道符合“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情形的纳税人,需自行申报个税。认为需申报个税的受访者中,六成左右的人不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平时是否足额纳税,第2年1-3月份都要自行申报个税”等申报方法;七成人不清楚应如何准确填报非薪金所得,五成四的人不清楚应如何准确填报年所得。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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