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雄将代理国民党主席 三个月内改选
台海网2月13日讯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今天下午因首长特支费案遭起诉,晚间立即辞去党主席职务。按照国民党规定,主席缺位时,将由第一副主席(吴伯雄)代理,并在三个月内选举新主席,补足原任所遗任期。
按照国民党党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置主席一人,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单记法选举之。主席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副主席之任期至次任主席就职之时止。新当选主席于“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日就职,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时届满。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依“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顺位代理之,并于三个月内按第一项规定选举新主席,补足原任所遗任期。补选之新主席应提名副主席若干人,经中央常务委员会同意任命,不受第三项规定之限制。
主席缺位而所遗任期不足一年时,由副主席依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之顺位代理至次任主席就职之时止。(海西)
(责任编辑: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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