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综合台湾媒体消息:攸关台湾政坛的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已经侦结。据了解,台北地检署将于下午正式完成侦结公告程序,国民党主席、前台北市长马英九,被认定在台北市长7年多任期内,共贪污1100余万元,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起诉。
依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六千万元以下罚金。
面对此一巨变,国民党方面也做了准备,国民党人士中午透露,马英九一旦遭起诉,将在今天立即请辞党主席,并且在今天由第一副主席吴伯雄紧急召开临时中常会,召集中常委共商此一重大变局。
据了解,检方对于不需要单据的“首长特别费”,从严处理,也就是陈瑞仁检察官之前所谓的即使“血流成河,也要办到底”,根据检方起诉马英九的认定理由,未来包括“司法院长”翁岳生,民进党的“四大天王”,该党的重要官员,乃至全台各机关领取特别费的官员,都可能面临调查,甚至被起诉的命运。
据调查,马英九被起诉的重要关键因素,在于马英九最早接受承办检察官侯宽仁调查时,有关“首长特别费”不需要单据的部分,马英九斩钉截铁的说,用于公务,在犯罪构成要件中,马英九已有“违法的认识”;后来,马英九改口,强调汇入帐户,不须要单据的17万特别费,属于“私款”而非公款,马自陷危机,至此,全案已经无法反转,成为检方决定起诉马英九的关键。
同案被起诉的还有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的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余文除涉及伪造文书外,检方清查发现,余文另贪污76万余元据为己有,至于马市府时代的市长办公室秘书、幕僚共5人,均获缓起诉处分,缓起诉期间为2年。这5人分别是前马英九市长办公室主任廖鲤、秘书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
检方侦结起诉马英九,据了解,检方主要是依据“审计部”、“主计处”,对“首长特别费”中,不需要单据的部分,认定须用于公务,查黑中心根据主管机关的看法,全面追查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以来的薪水帐户,扣除公务支出的凭证,仍有1100余万元,据为己有,除将之申报财产,也未缴回“国库”,被检方认定触法贪污治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检方调查,马英九之前强调的多年大额捐款,检方调查发现,这些捐款,大部分来自于马英九因选举的补助款和选举的捐献款,汇款的帐户为源自选举专户。调查还发现,马英九在美留学的女儿刷卡费用,也出现在“首长特别费”的支出流向中,另有部分用于马英九家中的水电支出。
针对检方起诉特别费案,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晚间六点在国民党中央召开记者会时表示,他会信守承诺,将辞去党主席职位,并继续以党员的身份推动党务的改革。
马英九用“痛心疾首”表示无法接受检方的“诈领”的指控与起诉结果,他强调,失去清白比失去生命更痛苦,他的清白要用生命恢复,因此没有其它选择,他会为自己的清白奋斗,依法争取清白,义无反顾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编辑:温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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