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的是,房地产之所以为支柱产业,在于它是目前拉动国内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在于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显著作用。如: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份额巨大、在扩大居民消费方面作用尤为显著、对国民经济带动作用巨大等。
不仅如此,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不能超过5%,但国内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004年就已经达到9.6%,一些城市甚至高达50%以上。
易宪容就因此曾对于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公开反对:对于支柱产业,我的理解是具有市场的竞争力、发展的持续性及资源利用的综合性,及产业的高级化、动态化及充满着弹性与柔性的种种综合。但当一种支柱产业不能够满足这些要求时,这种产业就谈不上是支柱产业。
一般来说,一个产业的竞争力是指该产业在竞争与发展过程中与其他产业相比较所具有的吸引、争夺、拥有、控制、转化资源和占领市场后以创造价值,为国民提供福利。
从价值收益的最终产出角度看,它是提高增加值的能力,也是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能力。
(本报记者 邓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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