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的获准通过意味着我国的金融期货交易将真正拥有合法化地位,大众关注的股指期货上市的政策障碍也被完全清除。
金融期货得到法律保障
这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修订1999年9月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于规范期货交易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众多业内人士认为,草案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拓展期货市场发展的法律空间,为期货市场下一步的发展和创新、以及更好的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也为金融期货的上市扫清了法律障碍。
此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何时能够获得监管部门的通过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因为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股指期货迟迟未能推出,首要原因就是因为其合法性地位难以得到确认。在中国期货市场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只有商品期货而没有诞生金融期货。如今,修订草案的通过意味着我国今后在发展商品期货的同时,还可以发展金融期货。
虽然草案的详细内容尚未对外公布,然而市场各方都认为这为我国期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位市场人士表示:“这部新通过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我国期货业发展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它为接下来股指期货的推出彻底扫清了政策上的障碍。同时,它的获准通过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期货法》的立法进程。”
股指期货最快5月推出
据悉,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草案之后,根据程序,草案修订工作的参与各方在原则上对草案进行最后的表态后,就将正式会签颁布新修订后的《条例》。业内人士认为,修订草案不但体现了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稳妥地发展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精神,也为股指期货上市铺平了道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上市时间再次引起了各方的密切关注。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1月下旬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将以稳妥推出金融期货为重点,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全面落实金融期货相关制度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在准备充分、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继续深入开展金融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期货与证券现货市场风险监控、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实施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保证金安全存管的制度性安排,适时推出新的商品期货和其他衍生交易品种。
按照这一精神,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以稳妥为基本前提。对于正式推出时间,坊间一直有各种猜测。某市场人士认为,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快也将在五、六月份推出。该人士指出,之前大家都预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在去年年底获得通过,因而作出今年一季度上市股指期货的推测,如今新《条例》通过时间比预想晚了近3个月,股指期货正式推出时间自然相应延期。另外,交易系统架构问题一直是股指期货不能尽快上市的一个技术上的障碍。例如虽然很多期货公司早已提出申请,但有关部门尚未对这些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并正式批准其会员资格;另一方面,交易结算会员所需结算软件也尚待测试和调整,还有其它一些技术上的问题需要时间解决。
不过,正是本着稳妥推出股指期货的精神,有关方面表示股指期货的上市工作会按照既定目标和既定方针正常进行,并不会因为新《条例》的审议通过或颁布而加快脚步。中金所有关人士也指出,不管《条例》什么时候正式公布,中金所都会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股指期货上市工作,只要条件成熟就会适时推出。
上市后并不会引发股灾
大多数业内人士对股指期货上市时间的推测,主要考虑到该时间段股票市场会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点位,是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一个适当时机。有业内人士指出,推出股指期货后股指可能有所下跌,如处于过高点位,下跌幅度难免过大,因此在股市处于低点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对于不少人担心的股指期货上市后将引发股灾问题,该人士认为可能性微乎甚微,“从16个国际市场的情况看,在推出股指期货后,确有13个市场进入了调整期,时间长度在4个月到2年不等。这主要是因为股市中的蓝筹股出现溢价需求,之后回归合理的价值区间。股指期货的推出的确会在股市中形成助涨助跌的作用,但由于国内股市今年总体向好,而且做空机制毕竟还不健全,因此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后会引发股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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